大荔吊车租赁带您知道吊车使用和报废了多少年:
吊车是一种无载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辆,使用30年后报废。
这是《机动车强制报废条例》规定的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如下:
(1)小型、微型出租车使用年限为8年,中型出租车使用年限为10年,大型出租车使用年限为12年;
(2)客车租赁15年;
(3)小客车使用年限10年,中客车使用年限12年,大客车使用年限15年;
(4)公交车已经使用了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客车使用年限10年,大、中型营运客车使用年限15年;
(6)专用校车已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大型客车除外)已使用20年;
(8)单缸发动机的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的使用寿命为9年,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载货汽车和微型载货汽车的使用寿命为12年,危险品运输卡车的使用寿命为10年,其他卡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