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施工的诸多环节中,吊车租赁是常见的一项合作。然而,有时一份看似完备的吊车租赁协议,却偏偏遗漏了吊车退场后的清理责任这一关键细节,由此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那么究竟该如何界定呢?
当协议未明确时,首先应回归常理与行业惯例。在建筑行业内,长期以来形成了一些不成文但被广泛认可的做法。一般而言,吊车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散落的零部件包装等直接因吊车使用造成的小型垃圾,通常由吊车出租方负责清理。毕竟吊车作为其经营资产,维护设备及附属物的整洁是基本责任,且出租方更熟悉吊车的维护清理流程。
但对于因吊车作业导致的场地大面积损坏,如支腿长期重压造成地面凹陷、履带碾压后的地面修复等大型修复工程,按照公平原则,承租方作为场地的使用与管控方,往往需要承担起修复责任。因为场地后续的持续利用与其直接相关,而且其在租赁吊车时就应预估到这类大型作业可能带来的场地变动风险。
若双方对此各执一词,沟通协商是第一步。出租方与承租方应秉持合作共赢的态度,坐下来依据吊车进场前后场地的实际状况、双方投入成本等因素综合考量。例如,若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已经为满足承租方的紧急需求,额外调配人力物力,付出较高成本,承租方在清理责任划分上或许可适当多承担一些场地修复工作;反之,若承租方支付了高额租金,且场地受损轻微,出租方理应主动承担大部分清理事务。
倘若协商无果,法律途径便是最后的“裁判”。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公平责任等相关条款,调查双方在整个租赁过程中的履约细节。法官会考量谁更具有清理的便利性、谁从吊车作业中获益更多,以及过错程度等因素,最终做出公正裁决。
总之,吊车租赁协议虽偶有漏洞,但无论是依据行业习惯、协商沟通还是法律手段,总能找到一个合理界定清理责任的方法,保障双方权益,让工程收尾阶段也能顺利推进。